他站在废弃厂房的门口,抬头看了一眼这栋建筑,三层楼高,外墙的涂料已经大面积脱落,露出
窗户上的玻璃大多已经碎裂,剩下的几块也布满了裂纹,在灯光下反射出细碎的光芒。
大门是铁皮做的,表面生满了锈,门上的锁被人撬开了,锁扣歪歪扭扭地挂在门鼻上。
炎辰推开铁门,生锈的铰链发出一声刺耳的吱嘎声,在空旷的厂房内回荡。
厂房内部比他预想的要大,地面是水泥的,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。
几台废弃的机器散落在角落里,被灰尘和蛛网覆盖。
照明系统早已瘫痪,只有从破窗户外面透进来的路灯灯光在地上投下几块暗淡的光斑。
没有人在一楼。
炎辰的靴子踩在水泥地面上,发出沉闷的声响。
他的目光从那些废弃的机器上扫过,最后落在一楼的尽头。
那里有一道通向二楼的楼梯,铁质的,扶手上生满了锈,台阶上积了一层灰。
黑血跟在炎辰身后,他的脚步声比炎辰更轻,小丑走在最后,赤脚踩在水泥地面上,没有发出任何声响。
三人顺着楼梯上了二楼。
二楼的格局和一楼的差不多,空旷,破败,积满灰尘。
但二楼多了一些东西,角落里有几个睡袋,睡袋的拉链敞开着,里面没有人。旁边堆着几个空的方便面桶,还有几个矿泉水瓶。
有人在二楼活动过的痕迹,但人已经不在了。
炎辰蹲下来,用手摸了摸睡袋的内侧,触感冰凉。
他又摸了摸方便面桶的边缘,手指上沾了一层油渍,已经干了,没有粘性。
人已经走了,至少在两个小时之前就走了。
“跑了。”炎辰站起身,拍了拍手上的灰。“继续找。”
三人上了三楼,三楼的格局比一楼和二楼小一些,但更加空旷。
地面上除了灰尘什么都没有,连脚印都没有。
炎辰站在三楼的窗户边,从这个角度能看到外面的街道。
黑血抬起头看着炎辰,那双眼睛里没有多余的情绪。
“他跑不远。”
三人转身下楼,黑色的越野车在夜色中重新发动,引擎的轰鸣声在空旷的街道上回荡。
消息在越野车驶出废弃仓库区的同一时间传到了商会探子的终端上,有人在城南的一个老旧居民区附近看到了那个小偷。
炎辰调转方向,将油门踩到底,越野车在夜晚的街道上划出一道黑色的轨迹。
城南的老旧居民区是光明市最后一片没有被拆迁的棚户区,这里的建筑大多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砖混结构,外墙的涂料早已斑驳脱落。
电线在头顶交织成一张巨大的网,街巷狭窄弯曲,像一张复杂的迷宫。
小偷很聪明,他选择了这片区域作为藏身之所,因为他知道这里的巷子多,岔路多,陌生人进来很容易迷路。
但他低估了商会的人在这座城市中的渗透程度。
商会的探子在这片区域也有眼线,而且不止一个。
炎辰将车停在居民区外面,三人步行进入。
街巷没有路灯,只有从住户窗户透出的微弱灯光在地面上投下模糊的光斑。
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潮湿发霉的气味,脚下是坑坑洼洼的水泥路面,积了一层薄薄的污水。
三人顺着那条巷子向深处走去,小丑的脚步越来越快,嘴角的笑容越来越深。
在一栋六层居民楼的楼梯口,小丑停下来,抬头看了一眼黑漆漆的楼道。
“在上面。”
炎辰点了点头,率先走进了楼道。
楼道里没有灯,只能借着从楼梯缝隙中透下来的微弱光线辨认方向。
墙面上的涂料已经大面积脱落,露出
楼梯的台阶被岁月磨得光滑发亮,脚踩在上面发出细微的沙沙声。
六楼,顶层。
走廊里有四户人家,三户的门紧闭着,铁门上生满了锈,只有一户的门虚掩着,门缝里透出昏暗的光。
炎辰走到那扇门前,没有敲门,直接推门进去。
门后是一个不大的房间,约三十平米左右。
地面是水泥的,没有铺地砖,墙角堆着几个编织袋和纸箱,窗户的玻璃上贴着一层报纸,将外面的光线完全遮挡。
房间里只有一张行军床,床上铺着一层薄薄的褥子,褥子上坐着一个人。
那个人在看到炎辰的瞬间,瞳孔猛地收缩到针尖大小。
他的身体从行军床上弹起来,脚在地上蹬了一下,整个人向后缩去,后背撞在墙壁上,发出一声沉闷的闷响。
他的嘴巴张开,想要喊什么,但声音还没有从喉咙里挤出来就卡住了。
因为他看到了小丑蹲在门口的鞋柜上,双臂环抱着膝盖,下巴搁在膝盖上,那张涂满油彩的脸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格外诡异。
他的嘴角咧开,露出两排整齐的牙齿,嘴唇上的红色油彩在灯光下泛着暗淡的光泽。
炎辰走到那个人面前,居高临下地看着他。
“你叫什么名字。”
那个人的喉咙动了一下,嘴唇哆嗦了好几次才挤出一个字。
“刘……刘洋。”
炎辰低头看着这个人,从他的穿着判断,这个人的处境不算太好。
外套的袖口已经磨破了,里面的棉絮露出来,裤子的膝盖处也有一块补丁,针脚歪歪扭扭,像是自己缝的。
“知道我们为什么找你吗?”
他的声音从喉咙里挤出来,带着一丝颤抖。
“我……我没偷东西,我最近什么都没干,你们是不是找错人了。”
炎辰没有回答,只是从口袋里掏出手机,翻到照片,将屏幕对准刘洋的脸。
“这个人,认识吗。”
刘洋看着屏幕上的照片,脸色在那一瞬间变了。
三天前,在城东的一个废弃仓库里,他见过这个人。
那天晚上他在那个废弃仓库里过夜,半夜被一阵声响吵醒,睁开眼就看到这个人蹲在仓库的角落里,手里拿着一个塑料袋,正在往里面装什么东西。
他没有声张,只是假装还在睡觉,从眼缝中观察着那个人的一举一动。
那个人在仓库里待了不到十分钟就离开了,走之前把仓库的门重新锁上了。
刘洋等他的脚步声走远了才敢爬起来,他走到那个人蹲过的地方,在地上找到了一张揉皱的纸团。
纸上写着一个地址,就是林逸那间中医馆的地址。
他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扔掉那张纸条,也许是因为好奇,也许是因为他总觉得那个人的行为不太对劲,也许只是因为他忘了扔。
那张纸条现在还在他的口袋里,皱巴巴的,边缘已经磨毛了。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