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写了三个愿望。三十万,一套房,一个女人。写了三个死去的人——周建国,二叔,还有一个他不认识的男人。那个男人的儿子叫陈旭。
写到陈旭的时候,他的圆珠笔没水了。
他换了一支笔,继续写。写陈旭坐在行李箱上的样子,写他在马路牙子上说“我信”,写他许下那个只有七个字的愿望——“让刘福贵活下去。”
他写那行字的时候,手指在发抖。
写完之后,他把笔记本合上,放在枕头底下。他这几天住在一家小旅馆里,每晚二十块钱,房间不到五平米,窗户对着隔壁楼的墙壁。夜里能听到老鼠在天花板上跑动的声音。
第四天晚上,他被一阵微弱的亮光惊醒。
不是窗外的光。那面墙后面没有窗户。是枕头底下,那本笔记本。
他翻开笔记本,翻到最后一页——他写满的那一页。
纸上的字变了。
他写的那些字还在,但每一行字的缝隙里,出现了新的字。更小的字,更细的笔画,像是用一根针在纸面上刻出来的。颜色不是蓝色也不是黑色,是一种暗沉沉的、正在干涸的血的颜色。
“刘福贵,你好。你喜欢这个故事吗?”
他猛地合上笔记本,心脏狂跳。
笔记本的封面上,什么都没有。
他把它翻过来。封底的右下角,有一个极小的图案,小到如果不仔细看,只会把它当成印刷时的一个污点。
一个血红色的输入框。
输入框里,有三个字。
“继续写。”
刘福贵把笔记本摔在地上。
笔记本落地的声音很轻,轻得几乎听不见。但随即,整个房间里的灯同时灭了。不是停电——走廊里的声控灯还亮着,透过门缝能看到昏黄的光。只有他房间里的灯灭了,像是有什么东西堵住了电流的通道。
黑暗中,他听到一个声音。不是从手机里传来的,不是从笔记本里传来的,而是直接从他的耳朵内部响起的,像是一根冰冷的羽毛扫过了他的鼓膜。
“你写下的记忆,会变成你的愿望。”
“你写下的愿望,会变成你的记忆。”
“你分不清哪个是哪个了,对吗?”
刘福贵捂着耳朵蹲下来,额头抵着冰冷的水泥地面。那个声音没有停下,它变得更清晰了,像是一张嘴贴着他的耳朵在说话,他能感觉到那说话的人呼出的气息——冰冷的气息,没有温度,像是从停尸房里抽出来的空气。
“你写过‘我要三十万’。你爸爸死了。”
“你写过‘我要一套房子’。你二叔死了。”
“你写过‘我要张秀兰’。她丈夫死了。”
“你写过‘让刘福贵活下去’。陈旭消失了。”
“你现在正在写的,是什么?”
刘福贵猛地睁开眼。
他的手不知道什么时候捡起了那本笔记本,圆珠笔握在指间,笔尖正抵着新一页的纸面。那一页上,已经写了几个字。
不是他写的。
是他的手自己写的。
那几个字是:“我想让陈旭回来。”
刘福贵尖叫着把圆珠笔扔出去。笔撞在墙上,弹到地上,滚进了床底。他喘息了很久,才敢低头去看笔记本上那几个字。
那行字还在。
但不是他写的。
也不是他的手的笔迹。
那行字的笔迹,是属于陈旭的。
刘福贵认识那个笔迹。那张便签纸他看了一百遍,每一个笔画都刻在了他的脑子里。陈旭写字的时候起笔很重,收笔很轻,“的”字的最后一笔会拖出一个微微上翘的小尾巴。
笔记本上那行字,每一个字都有那个小尾巴。
“我想让陈旭回来。”
刘福贵慢慢地、慢慢地从地上站起来。他走到床边,坐下来,把笔记本放在膝盖上。房间里没有灯,只有走廊透过门缝漏进来的一线光。那线光正好落在笔记本上,照着那行字。
他看着那行字看了很久。
然后他做了一件连他自己都无法解释的事。
他没有划掉那行字。没有撕掉那一页。没有把笔记本扔掉。
他把圆珠笔从床底捡回来,在那行字
“好。”